户口,取消农业户口有补偿吗

2024年11月22日 20:20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没有经济补偿。

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区别后,合并为叫居民户口。
可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之间巨大的收入差距,使农民可以更多的享受到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农村户口的取消,可以促使中国现有的2亿多农民工更快的融入到城市,加快中国的城镇化进程;
在农民到城市购房更加方便,享受到更多优惠,一些满足条件的农民工业可以像城市居民一样购买经济适用房;
国家近年来多次提出要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有些地方正在进行试点推进;估计即将全面推广,不过不同地区推行的时间、政策会有所不同.

网友(2):

法律分析:可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之间巨大的收入差距。农村户口的取消,可以促使中国现有的农村户口更快的融入到城市,加快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