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男女一知弊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灶猛升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可以看出,有关部门:当事人所在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等可以接受当事人申请,组织调解,是相对于一方起诉离婚隐老而言的的。
和谐社会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