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办理社保流程图:企业新入职员工的社保怎么办理

2024年11月09日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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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社保办理流程如下:

1、材料准备。

首先了解办理所需的材料,准备好原件,需要复印件的盖章准备好。

具体材料有《营业执照》(现在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需要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劳动合同等、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2、办理前预约和工作。

办理前可以先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询问当地的具体办理流程。根据要求,到社保大厅或者网上直接下载《社会保险登记表》等表格(最好保留电子档),填写完毕后再预约办理时间。

各地所需表格不尽相同,所以要事先联系,另外一项繁琐的工作,就是利用采集软件采集公司员工的信息,包括照片。

3、在预约时间里,携带上述材料到社保服务大厅办理。

社保机关受理之后,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合格的当场就可以受理。另外,社保工作人员还会让填写银行单位社保专用卡的表格材料。

4、代扣代缴协议。

在社保大厅办理,通过材料审核后,主要是办理一份代扣代缴协议,就是个人缴纳部分每月从工资中扣除,单位缴纳的部分直接从公司账户中扣除。

5、申请网上业务办理。 

从方便的角度考虑,工作人员会让办一个“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拥有这个证书,以后公司的人员增减可以直接通过网上办理,数字证书的是收费的,一般在50元左右。

受理次日,就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社保网站,修改密码后办理相关业务。

6、社保机关发放《社保登记证》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剩下的时候就是每月扣款、缴款,单位的工作人员填写之后,还需要社保部门审核的。

7、办理社保卡。

当然作为公司,到这一步还没有完成,总不能让每个职工都自己去办吧。将收集的职工证件照片提交指定银行,办理社保卡。大批量办理,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才能下来。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

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

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网友(2):

1、需要进行应缴纳的各项社保费用,且养老、失业、工伤及生育险和医疗险是分别办理的,要先办理医疗保险。

2、(1)需要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地员工身份证件;

(4)外地还需要户口首页及本人页,以及暂住证。

(5)应届生和跳槽的有区别。应届生是一定没上过保险的,但跳槽的不一定就上过,应届生是一定没上过保险的,但跳槽的不一定就上过。

3、去劳动局办理。医疗也是在劳动局办理。

4、(1)首次参保:
单位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办理。

(2)续保:
单位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批量续保(10人以上),还需提供续保人员职工编码电子表格(即Excel表,由单位自行制作)。然后用人单位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续保。

扩展资料

社保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办理流程

网友(3):

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流程:

一、公积金材料的准备
公司需要到单位就近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公积金登记。
提交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公积金登记申请表(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不同省市的表格可能有所不同)
二、提交材料:
1、员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白底照片、个人信息登记表、社保增员
2、在其他单位曾经缴纳过社保的职工填写社保增员表即可。
三、办理五险
由单位社保经办人员(一般是人事专员或者行政代办)带单位社保证、公章、参保人员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统一办理社保部门办理之后,会下发社保卡,不同的城市日期不同,有的是半个月,有的是一个月。通过社保卡可以查询个人社保缴存记录
四、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材料准备
提交材料:
1、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由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公积金管理部门
3、单位提交清册后需要到指定银行为职工开立个人账户
(员工的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租房等用途很广。)
五、缴费
给员工的五险一金办理好之后,根据当地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需每月去当地人社局缴纳五险,公积金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

网友(4):

1.新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要提交社保的相应表格(网上可以下载),比如人员增加表,明细表,肯定要计算应缴纳的各项社保费用,且养老、失业、工伤及生育险和医疗险是分别办理的,要先办理医疗保险。
2.对本地及外地员工所带证件有所区别,简单说本地员工要身份证件,外地还需要户口首页及本人页,上过社保及没上过社保所带证件有所区别,上过带养老转移单,医疗手册等。(应届生是一定没上过保险的,但跳槽的不一定就上过)
3.社会保障局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及医疗保险的办理。
4.建议你先去一次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局,领取办理指南,上面会很清楚的告诉你需要什么证件,何种表格。各地不一定一样,或者到劳动保障局的网上查一查。
以上是以北京市为例做的答复

网友(5):

1、社会保险登记制度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缴费单位的分支机构一般应作为一个独立的缴费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办理手续
缴费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时须如实填写《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除外);
(3)税务登记证(地税)及其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3、目前城镇企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比例: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21%,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8%; 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为2%,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为1%; 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比例为9%,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比例为2%;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差别费率,比例为0.5%、0.8%、1.2%(全部由单位缴纳); 生育保险0.8%(全部由单位缴纳)。
4、目前,我市医疗保险正在逐步覆盖各类用人单位,当您所在的单位纳入医疗保险时,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有关参保手续,履行缴费义务后,领取《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IC卡),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中心按规定给职工建立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参保人员发生的一般门诊费用应直接和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可用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由个人用现金支付。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发生的费用,直接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目前,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4万元以内的费用按规定扣除部分外,其余费用根据不同的费用段按比例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具体规定可查阅网站);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15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95%,个人自付5%。
5、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请咨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