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过户
的对象只能是有继承关系的亲属,如过世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死者过世后,继承人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并且凭税务局开具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营业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去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办理继承过户时需要准备:天津市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税务局免税单。
赠与过户
需要准备的手续包括:天津市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房产赠与公证书;税务局免税单。
直系亲属间进行赠与过户时符合以下三类情况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但又不属于配偶、子女、父母三类人群的法定继承人,以及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办理赠与时,可凭税务部门开具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营业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享受相应的减免。
房产继承手续要怎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