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规章制度,一般有以下两种方法:
1、当月工资分段计算,即试用期的按天数计算,再加上转正后的定级工资按天计算:
根据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计算出转正后与转正前的日工资。
月工资=转正后的出勤天数*转正后的日工资+转正前的出勤天数*转正前的日工资。
2、有的用人单位会根据你实际工作时间按月发工资,比如你12日上班,到下个月11日结束算一个月,计发工资。
以上两种计算方法只要不违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条款就都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扩展资料: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制度计薪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根据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计算出转正后与转正前的日工资。
月工资=转正后的出勤天数*转正后的日工资+转正前的出勤天数*转正前的日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