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有一男一女离婚协议上女孩归我男孩归他但男方家迟迟不给都两年我能要回女儿吗

2024年11月23日 11:2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网友(2):

可以要!就算要不回来!他还是你女儿

网友(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因此,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网友(4):

走法律程序吧,别自己来硬的

网友(5):

还是走法律程序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