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概念股龙头有哪些

2024年11月19日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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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讯,从接近国资委人士处获悉,国企改革顶层设计中关于央企分类、国资投资运营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四个方案有望在近期公布。曾参与过中央深改组关于国企改革调研的中国社科院工经所所长黄群慧对上述四个方案内容进行了政策设想。
央企分类:两分法或成“隐性三分法”
关于央企分类,此前有报道称最终版意见可能由初稿的三类变成两类,即商业类和公益类。
曾向国资委提出过央企“三分法”方案的黄群慧表示,“两分法”将特定功能类和商业竞争类合并为商业类,但实际上是一种“隐性三分法”:其中商业1类就是此前的商业竞争类,包括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央企;商业2类企业是指主业关系到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或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经营专营业务、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央企,也就是之前“三分法”中的特定功能类央企。
黄群慧认为,“两分法”有利于特定功能类央企走出去,避免国际上使用“竞争性中立”来挤压这类企业的国际化经营空间,同时有助于推动国企更好地向西方经济体制看齐,彰显推动垄断行业国企改革的决心。
但他担忧的是,特定功能性国企事实上达不到国际上公认的商业性国企行为规范,如果方案骤然将绝大多数国企冠以商业类国企之名,恐怕难以被国际所认可。
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三层三类全覆盖
黄群慧表示,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方案的目的在于改革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他的政策建议是通过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形成“三层三类全覆盖”的国资管理体制。
所谓“三层三类”是指以国资委为最上面的第一层,第二层是国资委管理下的多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第三层则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所控制的各类国企。其中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公益保障类、特定功能类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以实业投资为核心职能;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商业竞争类企业为主要控股对象,以持股管理为核心职能。
黄群慧称,在上述新体制下,对国企所有权将由国资委转移至投资运营公司,国资委对不同类别企业的管理权限也将有所不同:对商业竞争类国企,国资委只需要履行与“管资本”密切相关的公司章程、审计、信息披露、派出董事、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等七项职能,而对其他类别国企,则相应增加国资委的管理职能。
“我们的政策建议是,在未来的3到5年,国资委要向国有经济管理委员会过渡,使后者成为一个单纯的政策制定者,而股权所有者则是第二层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黄群慧介绍,“全覆盖”是指上述管理体制不仅包括现有的国资委旗下的国企,还应包括不在此列的金融类企业、文化类企业,以及各部委旗下的企业。
国企混改:上市是重要途径
黄群慧参与了此前由中央深改组组织的国企改革调研,国企混改状况是调研最重要的一项内容。黄群慧认为,上市是目前通过规范的程序来防止国资流失的唯一途径。“只有上市,才能提供一个公开公正的机制。‘进场属常态、协议属例外’,我们应当设立‘例外清单’,尽量不要通过协议转让来操作,一定要通过上市公司的层面来推动混改。”
此外,黄群慧认为在国企混改中还应建立相应的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对于依法推进改革、未谋取私利但未达到改革目标的企业和个人免除责任;建立民主保障机制,通过职代会等民主方式监督国资流失、利益输送等现象。
员工持股:激励相容、增量分享、长期激励
黄群慧认为,中国国企的员工持股一直缺乏统一的制度顶层设计,因而造成了与其他制度不兼容的现象,使得一些企业因员工持股计划而难以上市;而员工在公司上市后短期内的减持行为则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此外,规范不到位的员工持股也存在着国资流失的可能性。
黄群慧认为,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员工持股首先应坚持“激励相容”原则,要在股票价格、持有比例、持有期限、进入退出机制等方面设计得当,使员工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发展利益捆绑在一起。
其次要坚持“增量分享”原则,不应拿原有的国资存量与员工分享,应鼓励将企业增量效益、明确是由员工努力创造出来的企业超额收益用作分享,避免国资流失。
最后,黄群慧强调员工持股要坚持“长期激励”原则,他认为,证监会最新规定的“每期员工持股期限不低于12个月”的期限大大短于其他国家,应予适当延长。“只有坚持长期导向原则,才可能发挥这一制度对员工的组织承诺,也才可能为国企带来可持续的价值增值收益。”
国企改革概念股一览
国企改革目标正在成为股市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在今年一带一路、神创板相继辉煌之后,市场亟需寻找新的题材标题,国企改革作为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一环,近期受到了券商的重点关注,有多家券商预测国企改革将接过神创板的大旗,拉动新一波的行情,以下是中商情报网整理由安信证券关于国企改革概念股的大型策略研究,共20大行业数十只国企改革龙头股票分析。
1、总体策略
国企改革的重要性毋庸质疑,17大上第一次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18大上“混合所有制”提法消失,我们可以想象那五年间管理层内部的分歧巨大。从十八大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短短一年时间,混合所有制以三中全会核心内容的面目重出江湖,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2013年11月至今,我们一直在期盼顶层设计。经过一年半的漫长等待,上周,国务院批转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可以猜测,“1+N”距离瓜熟蒂落正变得越来越近。
国企改革的整体思路比较清晰:
第一步,练外功,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改革为载体,实现大规模的产业整合以及证券化;
第二步,练内功,通过理顺管理层与董事会以及国资委的关系、实施员工持股、实现管理层的市场化选聘等办法,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建设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第三步,搞混合,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实现混合所有制;
三中全会后一年,几乎每一个省份都出台了或者是拿出了或者是正在酝酿各自国企改革整体的方案和思路。但在去年年底到今年一季度之间的某一个时间,各个地方的进度似乎慢下来,所有人都在等一个东西,就是国企改革整体的顶层设计。一旦出来,相信全国范围内的国企改革将重新换挡,直接驶上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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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来看,国企改革关乎国运,成功的国企改革将为中国安稳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保驾护航。国企改革更是关系到A股市场未来几年牛市能否继续深入下去的一个关键性的变量。
中短期来看,在住户部门资金直接入市之势已成的背景下,伴随管理层重点查处各类股价操纵行为,高涨幅高股价高估值的公司上行渐渐乏力,国企改革有望接棒成为各路资金的热捧方向。
接下来我们各个行业会非常重点的给各位投资者介绍他们本领域存在的国企改革的标的的投资的机会。我们自上而下的讲,我们认为两类公司会是特别好的标的,一类公司就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还有一类就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这两类是需要我们高度的重视,所以央企第一批试点名单中涉水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标的,值得重点关注。每个省的两类公司试点平台,同样需要重视。至于大家希望听到的个股的机会,都在后面。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