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我全责!对方要起诉我如果对方只起诉我不起诉我保险公司怎么办?

2024年12月03日 01:4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对方没有起诉,作为被告也可以申请追加共同被告作为赔偿责任人。因为,同时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来判定先由强制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由侵权人负责赔偿。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范,如果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赔付的基本顺序是,如果机动车造成损害,且属于该机动车责任的,先由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会根据购买的商业保险,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购买商业保险的,由责任人赔偿。因此,车祸后,对方起诉驾驶车司机的,如果司机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情形,机动车驾驶司机也就是全责方可以根据自己购买的保险,要求追加保险公司的。最终由人民法院来判定。因此,如果对方不起诉保险公司,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也可以追加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的。法院在查明案情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还有第三人是必要共同诉讼参与人,也可能会追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友(2):

你可以申请法院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网友(3):

一般是在赔偿谈不拢的情况下就起诉,让法院判决一个公平的数额。既然对方起诉,那就说明对你的赔偿不满意,保险公司都是按标准赔的,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对方自然希望你多赔点,这种情况多赔的部分就只能你自己出了,这是经常发生扯皮的地方。总之既然对方起诉,你就准备应诉吧。或者你也可以妥协自己出钱多赔,让对方撤诉。

网友(4):

起诉你后判决后拿着材料去保险公司理赔,或者你直接让他起诉你的同时把保险公司列为第三方一起起诉,到时候赔多少就是多少,法院判完你赔你自己那份就行了

网友(5):

如果保险公司不积极赔保
你可以再起诉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