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先给你预览一下税务基础知识。税务是一门专业学科,学之前请做好心理准备。
税法基础知识
税收与税法; 税法构成要素中几个重要的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 税收和税法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概念。 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 1. 税收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从本质看,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具有“三性”——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形式特征。 税收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税赋不等于税负。前者是税收的一种称谓;后者说的是税收负担。 2. 税法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税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们CPA税法教材,体现的是广义税法的角度。 二、税法构成要素中几个重要要素 1.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基本形式表现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 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纳税人与负税人不是等同概念。纳税人体现的是税收的法律承担者,负税人体现的是税收的最终经济承担者。 2.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税法构成的最基本要素。 与征税对象相关的概念:税目与税基。 (1)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体现征税对象的广度。 (2)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3. 税率。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