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超龄子女前往香港定居与父母团聚的申请第一批没设定父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时子

2024年11月16日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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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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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起,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受理审批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前往香港定居与父母团聚申请。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是指在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的在内地子女。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申请人在香港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时间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申请,不设申请截止期限。自2011年4月1日起,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1979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前首次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申请受理时间另行公布。

刚刚实行是第一批,第二批待第一批拿身份证再实行,轮候.
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1979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前首次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
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1980年-2010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超龄子女,等待公布时间,所以大家不要急.

网友(2):

我父亲是解放前去港,我母亲是1979年2月28号去港的,我和大哥是超龄的,现在可申请吗?

网友(3):

有的!

父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时 "未满14岁的子女".

网友(4):

有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