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入住是否要交物业费,如果要交有什么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了此事?

2024年11月15日 23:32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以南京市为例。

《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物业服务费从物业交付买受人(即交房拿到钥匙之后)之日起按月收取,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

根据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缴纳空置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部分,空置物业也可以按照70%来分摊正常的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扩展资料: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网友(2):

首先,在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的收取问题上,各省、市主管部门均有出台相应的规定。

例如,《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物业服务费从物业交付买受人(即交房拿到钥匙之后)之日起按月收取,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

其次,若你收房以后,即拿了钥匙、办理了签署业主公约、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的,但没有实际入住,则你的房屋应属空置房。

根据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缴纳空置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部分,空置物业也可以按照70%来分摊正常的费用。

最后,若你拿到钥匙后房屋一直空关着,没有装修也没有入住,则你可以积极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物业费缴纳问题,具体标准各地不一。但是,一般来看,一些物业公司面对难以收取的物业管理费,考虑空置房的实际情况,也只好妥协,私下和业主达成协议,以少交一定的比例收取物业费,来减少纠纷的产生。

也就是说,没入住也要交物业费,具体以房屋交付(拿钥匙)时间为准,针对空置房物业费的缴纳办法,有些地方(如南京)明确规定按照70%缴纳,具体法律规章应查询你当地的规定。

网友(3):

根据现行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规定,如果已经提供了物业服务,是业主个人原因没有入住,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物业费。

网友(4):

交物业费跟是否入住没有关系。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合同关系,也就是说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就要互付权利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