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赔偿50%已经不错了。再加上保险,可以了。
不利于诉讼,可以协商解决.
1、 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
①过错原则——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②承担的是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教育机构的过错确定责任范围
2、在确定了责任之后,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需要由学校负担
首先你需要确定是什么原因导致你孩子受伤!但从校方主动负责5成责任,从心理学说应该是学校方面自认为有过错!你要首先清楚校方过错之处,并取得有力的证据!
学校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此事件不利于起诉,最好是协商解决。
学校已经送医院并通知家长,又同意赔偿一半,这已经不错了,还有一部分保险.
毕竟学生是有一定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