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办理手续?
一、中山市入户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有关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1)申请人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
(2)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的,受理人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因资料不全或格式不规范不予受理的,受理人还应一次性告知欠缺的材料或正确的格式。
(4)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审核不通过。
4、审批。
5、通知当事人领取审批结果,或直接将审批结果邮寄当事人。
二、在中山市入户,申请人携带需要提交的材料在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在中山可通过八种方式申请入户,包括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夫妻投靠入户、女投靠父母、人才入户、纳税入户、投资入户、荣誉人员入户、随军家属入户。
一、稳定居住入户需要满足的条件:
1、在中山市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落户中山,户口登记在自有住房。
3、在中山市连续居住满5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没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落户中山,户口登记在居住辖区社区(居委会)集体户。
申请人需在《居住证》签发镇区申请落户,且应当最近在该镇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以提交申请资料当月起前溯)。
二、稳定居住入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本市流管部门出具居住年限流水单
3、参保凭证
4、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在中山的自有产权住房证明(符合连续居住满3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提供)
6、集体户户主首页
7、随迁人员户口簿、身份证
8、随迁人员《结婚证》
9、随迁人员《出生医学证明》
10、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足以反映随迁人员与申请人关系的凭据
11、申请人的婚姻证明
参考资料:广东省政府服务网-市外户口迁入
参考资料:广东政府服务网-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迁入市内)
你好,无误望采纳!
入户中山先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市工作并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除外);
2、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身体健康;
3)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
①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干部);
② 非全日制毕业(非干);
b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c取得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d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在我市工作满1年(以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受理条件方面,
大专学历以及取得中级职业资格的人才,需在中山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取得了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年龄放宽到55周岁以下。
具体流程请移步至你所在镇区公安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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