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人打伤,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尽管已经行政拘留,但当事人还是需要支付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赔偿。将人打伤,造成轻微伤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当事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侵权责任,侵权人可以通过与被害人进行协商和解,对被害人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
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致轻微伤的,可以向侵权人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合理的补偿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侵权人导致受害人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这些都是侵权人应当赔偿的。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损失的大小确定、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再处罚;若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一致,公安部门可以对侵权人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不过如果赔偿金额不大,建议侵权人避免诉讼,成本太大,过于繁琐。建议当事人双方都保留好相关证据协商处理,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双方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轻微伤构不成刑事责任,但打人者肯定要承担行政处罚及赔偿的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被他人殴打致轻微伤的赔账范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
如果你的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依法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