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个税有困难的可否分期缴纳

2024-11-08 05:39:03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今,这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每天都有新的投资者或以股权,或以技术发明等组建新的公司、企业,同时,改革创新驱动中,企业改制、破产,组建新混合经济体也很多。
这就涉及到很多与税收相关的政策。
比如,个人以技术发明投资组建新公司,其个税缴纳是否可以分期缴纳?
日前,重庆市地税局“12366便民办税”发布了3项便民办税疑难解答。其中明确了一点,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经备案后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此项新政,于2015年第二季度起正式实施。
分期付款最长不超过5年
分期付款如今已深入我们生活每一个细节,大到买房、买车,小到买一个手机,甚至是一个小电器,都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既缓解了当期资金压力,又促进了消费服务。
但是,你知道吗?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缴纳也可以采用分期付款了。
日前,12366便民办税热线收集到了一些市民咨询,询问个税缴纳是否可以分期。 对此,12366作出了如下解答:根据规定,在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时,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这一政策从2015年第二季度开始执行。
股权激励收益个税可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个税分期付款”,是指纳税人在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时取得收益后的个税缴纳,这才可以申请分期付款。这就引出又一个问题,什么是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含了那些?
重庆市地税局12366便民办税就作做了解释。
所谓“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
而所谓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则包含了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
比如,企业为留住人才给予个人的股权激励,或称期权激励,以及个人以技术发明成果投资设立一家新的企业。这样的投资行为,纳税人都可以根据自身及企业状况,合理确定个税分期缴纳计划,并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备,确定分期付款时间表。
企业改制或可免征契税
在新一轮改革创新中,企业改制,组建新的混合经济体,正成为当前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热点。而在这项改革中,企业改制行为大量出现,这就必然涉及到了契税征缴,对于企业改制契税征缴有什么规定呢?
12366在综合了各方疑惑后给出了如下答复。
企业改制时,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免征契税。而这里所称的“符合条件”包含哪些条件。
根据规定,企业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接手破产企业可减免契税
改革潮动中,接手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等,是否可以享受契税减免呢?市地税局12366便民办税作出了如下解答。
具体包含了三种情形: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