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他项目并不适用此规定。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根据法律规定,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他项目并不适用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