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不予受理? A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而申请

2024年11月16日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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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参考答案】ABD

【考点】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

【考点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它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它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A项被排除在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之外。

《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可知,在我国,只有效力在法律、法规和规章之下的其它规范性文件可以在行政复议中提起附带审查其合法性,所以B项符合题意。
《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可知,C项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行政复议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可知,D项不是行政复议受理的范围。

网友(2):

A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而申请行政复议的
B .认为国务院某部门的规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的
D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且法院已经依法受理,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