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未按约定给抚养费,我应该怎么做?

2024年11月23日 04:2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离婚后如果女方未按约定给抚养费,你首先和她取得联系,问清楚原因。如果是对方故意逃避赡养子女的义务,你可以起诉她。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义务。

沟通中不要咄咄逼人,而是先体谅,也许是她遇到了一些经济困难,比如下岗、生病等等。带着尊重的倾听应该是首选,不带情绪,不评价,先倾听。人们很容易着急、下结论,经常说:我的感觉是应该这样做,那你可以怎么怎么样啊,你们真的太不努力之类的话。我想很可能,他们根本就觉得我的这些建议有很对不妥之处,但因为吵不过我,没得讨论,仅限于听过。

如果你一个人完全有能力扶养孩子,也完全可以放弃追责,毕竟夫妻一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每个人背后,都有别人体会不到的辛苦,每个人心里,都有旁人无法感受到的难处。生活总是会有太多的是与非需要我们去面对,太多的爱与恨需要我们去体会。习不习惯、累不累、苦不苦只有自己能够感受。其中的艰辛自己知道,肩上的伤也只能独自忍受。所以,体量一下吧。

网友(2):

你可以先给她打电话,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如果沟通不成功的话,可以和法院起诉。

网友(3):

我孩子下生30天走的,现在孩子7岁了,她一眼都没来看过,更别说花她一分钱了!她又结婚又离婚了,现在自己在家,在另一家生了一个女儿,自己养呢!我6号开庭,要抚养费!七年的抚养费

网友(4):

不给就不给计较那么多干嘛,女方是分割你的财产了吗?还是净身出户,如果是净身出户你就不应该要,她给你的比任何人多,孩子给了你她把什么都留给你了,你起诉要只会伤她更深,想利用要抚养费来作什么你心里明白,可你伤你前妻子有多深,离了就不要联系对方,

网友(5):

你可以找个双方都熟悉的中间人,帮助去提醒一下女方,也可以发个信息去提醒她,如果她故意拒绝按照约定给付抚养费,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回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