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辞职报告,必须要干满一个月后才能走吗?

2024年11月09日 13:2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你只要写了辞职报告,尽了通知义务就行。有的人担心自己提前走,单位会让劳动者赔偿违约金或者一个月工资什么的。

但是在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上,并没有规定对于劳动者没有履行提前30天通知义务是否需要向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做为替代提前通知期,这个义务在法律上并不是对等的。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员工需要承担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本质上是属于违约金条款,在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的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劳动者需承担违约金的情况仅限于两种,一种是违反服务期的规定,一种是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除此之外,不能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对于员工没有履行提前30天通知公司辞职这件事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单位作为补偿,如果员工没有因辞职给单位造成财产经济性损失,那单位是不能向员工索要违约金,如果是真的因为辞职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则需要由单位举证才能要求员工进行补偿,而这个举证是非常困难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员工真要辞职说走就走,没有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也没有什么办法去约束这一点。

一般来说,只要不是特殊岗位的员工,当你想辞职时,单位不会阻拦的,因为心都不在这了,阻拦没有意义,只要用人部门领导同意,人力资源部都会同意的。

网友(2):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是应该的。但是不同公司有不同的情况,有的公司在你交接完,即使没到一个月,也会对你放行。甚至还有公司一提交辞职报告就能走。总之,提交辞职报告是尽到了通知的义务,一个月后,不管公司放不放行,你都可以离开。

网友(3):

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也就是说,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如何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以便用人单位另招聘人员顶替辞职人的岗位。

网友(4):

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工作交接情况即可离开。
但有些企业会提前放人离开,具体可以和部门负责人沟通。

网友(5):

不需要,但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的离职时间可以和领导协商后可以在30内离职,如果领导不同意正常的离职流程就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