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分手了花的钱,应该要回来吗?

2024年11月02日 03:0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法律上来说,你在她身上花的钱,属于赠予,是不能要回来的。对此类事件,恋爱状态各自财产并不受婚姻法的条款约束。

如果女朋友承认是你送的,或是能够出具购买东西的证明,如发票之类,那么是可以要回的。站在法律角度来说,如果当时没有写借条的话,没有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女朋友如果不承认,要回来会很麻烦。

两人在没有建立夫妻关系前,最好不要有共同涉及的房子或车子等金额巨大的共同资产,以免以后徒增烦恼。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一旦上升到法律判决分配财产的层面,则是相对比较简单的,由法院根据婚姻事实做出判决即可。

扩展资料:

分手要钱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分手的概念只存在与情人之间,假如没有借贷关系,一般不会有债权债务纠纷。

假如有债权债务纠纷,那么便按照一般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关系处理。如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索讨逾期债务,叫做债权人本身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这是债权人自己向债务人交涉、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讨回被侵利益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形式。债务人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广泛适用于债权主体为公民自然人的债务关系、债务事实不明确的债务关系、债务发生情况变更或债务人失踪的债务关系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恋人分手讨要“感情投入” 恋爱花的钱该不该要回来

网友(2):

还信用卡与报培训班的钱可以要回来,但是你们都分手了。我认为你很难要得回来;如何你保留发票和证据可以要回来。

你又不是他爹妈,只是谈恋爱而已。怎么连报培训班和还的信用卡都要你的钱。你这是在找妈供养不是谈恋爱。

建议你和对方说清楚,开始时候以德服人,好好讲讲。不过我看这个女的嫌贫的感觉,因该不会花钱的。

网友(3):

不该要,不能要,更无法要。
首先,你们只是男女朋友关系,并非婚姻关系,你们之间产生的任何经济纠纷,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属于另案民事诉讼部分;
其次,谈朋友期间,你作为男方为女方花钱,要么是出于你要取悦对方,要么就是你出于一定的目的;当然,还有一种就是对方胁迫你花钱,这个好像很难成立——你这样花出去的钱,怎么要回去?
再者,即使有大件比如房产、汽车等可以明显看到的东西,那些东西也在购买的时候就已经是归在女方的名下了,最多你有几张现在看起来让你伤心、无奈甚至悔恨的在你名下的付款凭证而已——这又如何?这最多被认为是赠与行为,而赠与行为是无法索回物品的;或者说是江湖救急的借贷行为,但相信你一定不会有借据吧?
等等种种。
总之一点:告别过去,重新上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出事了要有担当,就当是你人生路上的一次金钱和青春时光买的教训吧!
祝你有新的开始!

网友(4):

应该要回来,她都不愿意和你一起走下去了,凭什么每天都得用男人的钱,女人就不该拿钱出来花吗,凭什么,一般这样的女人都是没打算跟你结婚的目的和你在一起,应该要把平时吃的,用的,玩的借的,全部都要回来,不然的话,以后的女人会更加变本加厉。

网友(5):

必须要回来。给钱才分手。因为分手是她先提出来的。她有过错。
痛快点给钱就放她走。又想分手又不想给给钱不能饶她。要给她点颜色看看。要证明 一点,你不是冤大头。你不那么 好打发。象打发叫花子一样抛弃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