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我签了合同,但是没有给我交社保,我该怎么办。

2024-11-01 05:40:25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只要求补交社保,拿劳动合同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就可以
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网友(2):

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

网友(3):

如果用人单位有没有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问你参加社会保险的话,你可以要求其按的《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及时为你参保缴费。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但是仲裁是有时效的,建议抓紧时间。
如果当事人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参保缴费提出离职的话。用人单位除了补缴社保之外,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详见《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