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站可以带电热水袋进入,电热水袋不是禁止携带物品。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具体如下:
一、请勿携带手枪、步枪等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携带枪支子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等有关枪支管理规定。
二、请勿携带爆破剂、发爆器等爆炸物品类。
三、请勿携带菜刀、餐刀等器具。
四、请勿携带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请勿携带氢氧化钾、蓄电池等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包括《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六、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七、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对发站已承运的行李、包裹应妥善保管,铁路组织绕道运输时,运费不补不退。对滞留中途站的鲜活包裹应及时变卖处理。
第一百一十条 收货人在中途站要求领取时,应退还已收运费与发站至领取站应收运费的差额。不足起码运费按起码运费核收。对要求运回发站取消托运的,退还全部运费。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发生旅客携带品毁损、灭失时,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客证明其确已携带进站乘车,且能够确定携带品价值的,按下列规定赔偿:
(1)旅客出具发票(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证明购买价格时,以扣除物品合理折旧、损耗后的净值赔偿;
(2)以处理单位所在地物价部门或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物品价值赔偿。
第一百一十五条 承运人应当对承运的行李、包裹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因下列原因造成的行李、包裹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
3、包装方法或容器不良,从外部观察不能发现或无规定的安全标志时;
4、托运人自己押运的包裹(因铁路责任除外);
5、托运人、收货人违反铁路规章或其他自身的过错。第一百一十六条行李、包裹事故赔偿标准为:
按保价运输办理的物品全部灭失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声明价格。部分损失时,按损失部分所占的比例赔偿。分件保价的物品按所灭失该件的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该件的声明价格。
未按保价运输的物品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连同包装重量每千克不超过15元。如由于承运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不受上述赔偿限额的限制,按实际损失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铁路客户服务中心-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
这个貌似是可以带的,没有什么破坏性,高铁里面都有空调的,在里面一点都不会冷,反而会热
高铁站可以带电热水袋。
火车禁止携带的物品: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规定的物品。
应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