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有什么区别吗?

2024-10-31 11:33:1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雇主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其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相关工作时,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伤残、死亡或其他损失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简单来说,团体意外险属于人寿保险,而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中的责任险。

2、投保人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雇主。雇主为了自己的利益购买雇主责任险,雇员不能为自己购买雇主责任险,不能成为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

而团体意外险的投保人是多种多样的。雇主可以为自己买,也可以为雇员购买,还可以为和他有关系的第三人购买,此时雇主是投保人;雇员也可以自己给自己购买,此时雇员自己是投保人。

与被保险人有关系的第三人也可以为被保险人购买人身意外险,此时与被保险人有关系的第三人就是投保人。要是不知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区别可以看这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区别》

3、保障范围不同

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了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疾病(含猝死)身故、残疾,各种交通意外身故、意外住院津贴,重大疾病,残疾(如火车、地铁、飞机、汽车、轮船、私家车驾驶或乘坐)。

而雇主责任险保障范围是员工在工作期间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情时,因意外导致的死亡、伤残及医疗的费用,员工因工作关系患职业病以及因此产生的雇工费用

4、保障风险不同

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员工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不论是否在上班期间和自己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区别不大。雇主责任险负责赔偿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一般是这样的规定,也有其他例外的情况)发生伤残或死亡,依法应由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5、保险受益人不同

团体意外险的保险受益人可以指定和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如果被保险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在事故中伤残的,被指定的人是保险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为保险受益人。

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只能是雇主。雇主如果先于雇员死亡,那么雇主的法定继承人在处理完与雇员的赔偿后是“雇主责任险”赔偿金的法定继承人;

如果雇主在投保时指定了受益人的,那么被指定的人就是“雇主责任险”赔偿金的受益人。

由于雇员不是“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因此,雇员不能指定第三人为保险赔偿金的受益人。

6、理赔款项的去向

雇主责任险的理赔款是支付给企业的,由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给员工,行使雇主依法对员工承担的赔偿责任;(理赔款的控制权掌握在企业主的手里好处不言而喻)

团体意外险的理赔款是支付给员工的,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笔钱并不能算作是企业赔偿给员工的,风险并没有完全消除。(企业主无法掌控理赔款,是否再向企业索赔要看员工个人。)

网友(2):

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保险标的不同
“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人身,当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受伤害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雇主只有对雇员履行了赔偿义务后,保险人才对雇主赔偿。构成“雇主责任险”的前提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签订的书面雇用合同所确认的直接雇佣关系,而“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不局限于这种雇佣关系,只要投保人认为与被保险人之间有利害关系就可以为他投保,这种利害关系包括亲友关系、同事关系等。
2.保障的范围不同
①对职业病的保障不同。“人身意外伤害险”对职业病是不予承保也不予赔偿的,而“雇主责任险”对雇员在受雇期间因职业病导致的损害给予承保和赔偿。
②对第三人侵权的保障不同。“人身意外伤害险”仅对被保险人的损害进行补偿,如果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侵权致有损害需要赔偿时,适用侵权行为法的规定,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雇主、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而“雇主责任险”则不同,当雇员在完成雇主交付的工作或者任务时,侵犯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导致第三人损害的,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赔偿给第三人的损失可向保险人索赔。
3.保障的期间不同
在保单有效期内,“雇主责任险”只保障雇员在受雇并且在执行任务期间;虽然在保险期间,但雇员所受伤害或者侵犯第三人权益并不是发生在执行雇主安排的任务,或者与完成安排的任务有关的活动期间,雇主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也就当然地不承担对雇主的赔偿义务。而“人身意外伤害险”不同,只要在保单有效期内,排除合同规定的除外责任的情形,无论被保险人是在受雇期间并执行任务,还是受雇期间不执行任务,还是不受雇也不执行任务,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受到伤害都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

网友(3):

感觉上面的解答太混乱了,不容易看懂。 团意险和雇主责任险区别表现在几个方面: 1. 被保险人不同,团意险被保险人是员工。雇主责任险被保险人是公司; 2. 保障的风险不同,团意险保障的是员工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不论是否在上班期间,和自己购买一个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区别不大。雇主责任险负责赔偿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一般是这样的规定,也有其他例外的情况)发生伤残或死亡,依法应由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换句话说,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原本应由公司负有的赔偿责任。 3. 所要达到的效果不同,团意险可以相当于一种福利,算是公司帮员工出钱买了一份保险。雇主责任险实际上是给公司给自己买的保险,保护公司的利益的。 还有其他很多区别的地方,团意险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都有,雇主责任险只有财险公司才可以经营。

网友(4):

区别很大,雇主责任险赔的钱是针对投保者,也就是单位,是单位应该赔给职工的钱,而且职工在非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是不赔的。包括职业病伤害,误工费,诉讼费等。意外险赔的钱是赔给被保险人的,也就是受伤害者,不管保险公司赔给了被保险人多少钱,都不能免除单位应该赔给个人的钱。但是对被保险人的保障是24小时全天候的。

工作不工作期间受到的意外伤害都赔。但是不包括误工,诉讼,职业病的伤害治疗。简单一点说,一个工人在单位工作时受伤了,花去住院费两万元。造成了残疾,要赔偿五万元。和单位达不成协议,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定单位要赔偿七万元。承担诉讼费2000元。如果是雇主责任险,那么如果在保额内,保险公司会赔偿单位应该承担的全部费用72000元。如果是意外险,那么单位就要赔偿职工72000元,另外,被保险人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残疾金5万元(如果是一级残疾意外伤害保额五万的话)。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其投保人是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被保险人则是该单位的在职人员。保险费由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汇总支付。

雇主责任保险即雇主责任险 ,是以被保险人即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受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一般根据一定的风险归类确定不同行业或不同工种的不同费率标准,同一行业基本上采用同一费率,但对于某些工作性质比较复杂、工种较多的行业,则还须规定每一工种的适用费率。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通常是以每一雇员若干个月的工资收入作为其发生雇主责任保险时的保险赔偿额度,每一雇员只适用于自己的赔偿额度。

网友(5):

区别很大,雇主责任险赔的钱是针对投保者,也就是单位,是单位应该赔给职工的钱,而且职工在非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是不赔的。包括职业病伤害,误工费,诉讼费等。 意外险赔的钱是赔给被保险人的,也就是受伤害者,不管保险公司赔给了被保险人多少钱,都不能免除单位应该赔给个人的钱。但是对被保险人的保障是24小时全天候的。工作不工作期间受到的意外伤害都赔。但是不包括误工,诉讼,职业病的伤害治疗。 简单一点说,一个工人在单位工作时受伤了,花去住院费两万元。造成了残疾,要赔偿五万元。和单位达不成协议,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定单位要赔偿七万元。承担诉讼费2000元。 如果是雇主责任险,那么如果在保额内,保险公司会赔偿单位应该承担的全部费用72000元。如果是意外险,那么单位就要赔偿职工72000元,另外,被保险人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残疾金5万元(如果是一级残疾意外伤害保额五万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