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高利贷,我没用他一分钱,现在他失踪,为什么如皋法院判我为共同债务承担人?

2024年11月23日 07:37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因为法院认为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滚宽。因你根本不知你丈夫大镇亮借钱,并且你也没有用,说明你丈夫借钱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的规定抗辩不旅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你过了上诉期,可以申请再审。

网友(2):

原审判租散决书送达否?你可以衡型橡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
你原来有否收咐旁到法院的传票?原告把你也告上法庭,很有可能你没有去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