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1、“报到证”报到有效期时间:它的有效期一般是两年,即从毕业开始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视为自动放弃并作废。但是个别地方,三年也可以报到。具体按照当地政策来定。 2、“报到证”改派有效期时间:报到证一般是从毕业开始算起,一年内可以改派,当然一些地方两年内也可以改派。具体执照当地政策。
3、“报到证”上所标注报到时间为什么是一个月,或者更短时间:因为是为了督促学生尽快办理,所以近几年才改为时间短,但是个别城市,是严格按照报到证时间来报到的,切莫耽误了时间。最好提前回原籍,或者要去报到的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系好。以免造成代理无法操作。
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可通过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机构进行保管。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的,应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然后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市场,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相关证明
。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具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