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不够 业主怎么办

2024年12月02日 11:49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可以找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商议,每年抽签决定次年车位使用权,将原有车位抽签轮换,轮流使用比较公平,解决部分停车的问题。
2、目前很多小区在规划中的隔离桩一点用处没有,自行车也不在里面骑行,造成道路狭窄,很多地方停车也不太方便,也容易造成小区内拥堵。可以把小区内隔离障碍拆除,转化成临时停车位。并重新规划好停车位,取消固定停车位,进小区统一计时收费,长期居住的居民有房产的可以办年卡。这样可以比较合理的安排车位,保证其合理利用,不会乱停占用交通要道。如果有车随便停在有车位规划的地方,或是停在没有规划的地方隔夜停车,就将被锁或罚款。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家庭装修大全》

网友(2):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