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妻离婚她小孩,我每个月给一千抚养费,但是后来没工作,给了几个月给不了但是每个月都按时给几百

2024年11月20日 08:25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鉴于您的情况,法院会酌情处理的。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网友(2):

一千元是孩子的抚养费,是必须给的。不能你没工作,孩子就应该被饿死吧。如果暂时给不了,可以商量等找到工作后再补齐。一千元应该是法院根据你当时条件的判的,但肯定是不多的,按理说毕竟是你自己的孩子,条件允许的话,你另外多给些也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