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遵守的安全规定有以下四点: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规定、条例和各种安全生产规程以及安全生产的岗位责任制。
3、经常检查工作地点及设备的安全状态,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已查明的违反安全规程及准则的行为。
4、遵守劳动纪律,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一个职工最起码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