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自2012年起至2019年6月25日,电费计算实行阶梯电价,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第一档:年用电量为0-2760度,今年下半年电量为0-1380度,单价为0.5283元,提价幅度不变;
3、第二档:年用电量为2761-4800度,今年下半年电量为1381-2400度,单价为0.5783元,提价幅度增加0.05元/度;
3、第三档:年用电量为超过4800度部分,今年下半年电量为超过2400度部分,单价为0.8283元,提价幅度0.30元/度。
年用电2760度以内电费不加价,普通用户每月基数230度。
扩展资料:
南京电费具体算法如下:
1、总用电量=第一档用电量+第二档用电量+第三档用电量=峰电量+谷电量;
2、基础电费=峰电量×峰电价+谷电量×谷电价;
3、第二档递增电费=第二档用电量×第二档递增电价;
4、第三档递增电费=第三档用电量×第三档递增电价;
5、总电费=基础电费+第二档递增电费+第三档递增电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江苏网-——南京阶梯电价分档只认户口簿
南京民用电标准电价是0.5283元/度,但南京还实行分档电价和峰谷电价,从0.3583-0.8283元/度,根据使用情况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