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满分怎么学习?

2024-11-08 02:54:3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程序:

1、提供身份证

2、现场采集指纹

3、预约学习

4、参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5、参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6、发放《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结业证明》

扩展资料:

一、受理岗审核机动车驾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符合规定的,对一次达到满分的预约科目一考试,对两次以上达到满分的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二、考试岗按照《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考试科目一,按照第六项规定考试科目三。

三、档案管理岗复核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

四、业务领导岗审核。

五、档案管理岗清除记分分值,打印《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对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在24小时内将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传递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六、受理岗向申请人出具《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属于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驾驶证

网友(2):

满分学习需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中关于满分学习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网友(3):

如果是实习期被记满分,驾驶证实习车型会被注销,如果非实习期参考如下:
满分学习考试办理程序(驾驶证为现场执法或已裁决,非现场需携带涉分车辆行驶证):
1、携带《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或驾驶证信息查询单)、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在15日内到车辆管理所的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在《满分驾驶人教育学习培训报名登记表》上登记相关信息),领取受理凭证和预约学习;
2、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个别地方每周举办两期),学习结束领取《满分驾驶人接受教育学习凭证》(安全教育结业证明),车管所安排科目一即约立考,或要求申请人在二十日内网上预约科目一考试;
3、携带身份证明和科目一考试预约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
4、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在十日内预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6、经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有暂扣处罚的需等暂扣期结束)没有转递的情况下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7、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降级换证。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缴费(凭缴费流水号到指定银行网点自助缴纳费用或微信星级用户缴费)→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预约考试→考试

网友(4):

  满分学习需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中关于满分学习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网友(5):

因为你是被宁波交警扣的驾驶证,所以你必须去宁波,让他们给你返还,也就是很简单的手续,在宁波方面不返还的情况下,你的驾驶证信息显示是暂扣,在本地是不能补领驾驶证的,顺便说一下,如果是实习期你就重新考驾驶证吧!(没有挂车牌被扣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