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没标明共同债务分割,离婚后怎么归还?

2024年11月17日 16:3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是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后仍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网友(2):

您好,夫妻在离婚时未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那么离婚后双方共同承担。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网友(3):

如果对共同债务有异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如果没有异议,则双方共担负各一半

网友(4):

按照财产分割的比率承担,多分的多承担。

网友(5):

按法规默认一人承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