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足:
①、终身禁足:将会被永远禁足于自己的寝宫,足不出户,无侍女侍奉,留妃位,无上殿赦令,其余人等不可前去请安和看望。此条只有皇上,皇后掌凤印者与侧后、懿月长公主可执行。(适用于高位后妃)
②、指日禁足:在指定的日子中,在自己寝宫中思过,贴身婢女在旁服侍,期限视情节严重与否而定,期限未到,不得擅自出门,也不得擅自与他人联系,无上殿赦令,其余人等不可前去请安和看望。此条只有上殿、正一品以上的妃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妃嫔惩罚不可超过三个月)
2、罚抄、罚跪:在指定的日子里,抄好被罚的东西;或者在指定的时间里跪在地面上。此条只有上殿,皇后,位及妃者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
3、掌嘴、掌脸:用戒尺或者吩咐宫女打脸,掌嘴,此条只有上殿,皇后、侧后与太妃,位及妃者,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
4、杖刑: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腿部,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此条只有皇后及妃者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
5、笞刑:用以竹、木板责打背部,此条只有皇后,太妃,位及妃者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
6、拶刑:夹手指头,也就是所谓的“十指痛归心”,此条只有皇后,正一品以上妃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
揭秘:古代皇帝惩罚后宫妃子的刑法有哪些?
7、降级、降位:贬降品级和位份,此条只有皇上,皇后,掌凤印者或侧后、懿月长公主可执行(适用所有后妃)
8、贬奴:废除宫妃份位,贬为宫女,此条只有皇上,皇后可执行(适用所有后妃)
9、冷宫:褥夺妃位,送进冷宫,终身不出;无皇上和太后赦令,其他人等也不可前去请安和看望,此条只有皇上,皇后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
10、幽死:褥夺妃位,关进小黑屋闷死,无上殿赦令,其他人等也不可前去请安和看望。此条只有皇上,皇后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
11、刑舂:废除妃位,在施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此条只有皇上,皇后,掌凤印者或侧后、懿月长公主可执行(适用重大犯错者)
12、放刑:废除妃位(不受皮肉之苦),贬为庶民,永世不可踏入帝都。此条只有皇帝,皇后可执行(适用重大犯错者)
13、徒刑:废除妃位,在天牢中服刑(分别分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五等)后贬为庶民。此条只有皇帝,皇后可执行(适用重大犯错者)
14、赐死:赐三尺白绫,悬梁自尽。赐毒酒,穿肠而死,至于死法由执行者想,切记后妃应留全尸。此条只有皇上,皇后可执(适用于所有后妃)
15、死刑:属于重大过错,或者是受家族牵连【九族连诛等】。此条只有皇帝,皇后可执行。
其他刑罚:
1、罚跪:罚跪在某一处跪地思过,不可藏匿使用软垫类物件,两个时辰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3级或以上妃嫔。
2、面壁:罚站面向某一个地方思过,不可随意活动、行走,两个时辰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3、掌嘴:击打下颚,至口角红肿出血为止,20次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4、抄书:抄写《佛经》、《女经》、《女训》、宫规等,除每日三个时辰睡眠和用膳外,不得停顿休息,50遍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5、禁食:禁食三餐,同时禁酒水,三日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6、杖责:用木板击打臀部以下腿部,30次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7、鞭刑:用鞭子抽打臀部,20次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8、笞杖:用木板击打臀部,30次以下,一宫之主可对本宫施行。
9、禁足:关闭宫门,禁止其他人探视,三个月以下,仅从三品(含)以上妃嫔有权。
10、降级:对妃以下妃嫔实行降位分等级,仅从一品(含)以上妃嫔有权。
11、褫夺封号:褫夺封号,夺去妃嫔封号褫夺封号比降级更有损妃嫔颜面,太后、皇帝、皇后、协理六宫者有权。
揭秘:古代皇帝惩罚后宫妃子的刑法有哪些?
12、贬黜:贬为宫婢或官婢,宫婢则入辛者库、浣衣局劳动,官婢则入各王府、官府做马房、恭房杂役,太后、皇帝、皇后、协理六宫者有权
13、打入冷宫:除华服,遣散宫婢、幽禁于冷宫中,不得主动与外界接触,得特赦令可释放,太后、皇帝、皇后、协理六宫者有权。
14、赐死:赐三尺白绫、匕首一把、毒酒一杯,自选其一了断,皇帝、皇后、协理六宫者有权
15、连坐:祸急家人,重则抄家灭族,唯皇帝、皇后有权。
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蝙蝠展翅一样的撕开来。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魏忠贤喜欢在受刑人的身上浇上沥青,冷凝后,使用锤子敲打。沥青和人皮一同脱落,洗掉沥青便得到一张完整人皮。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斩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行刑者用重斧从犯人的腰部将其砍作两截。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商鞅变法时,曾明文规定,一家犯罪,邻家不告发者,处以腰斩。
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腰斩的,但事实上他是被凌迟处死的。
据说包青天的三把铡刀里,就有一把用来腰斩。
车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因为作为头是最先掉得,其次就是双臂,等只剩双腿连着躯干的时候,拉力会拉断其中一条腿,躯干就会留在另一条腿上。不过根据了解的说法来看,不一定肢体就会从既定的部位断掉,因为手腕和脚腕都比根部脆弱得多。记得商鞅就受过车裂之刑,不过是在他战败死后,尸身被带回处以此刑示众。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喷溅出来的血液才是其恐怖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