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给一个朋友在一张欠条上面签了个名字,形成了官司让我付连带责任

2024年11月27日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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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所以你有连带责任,但支付后可以向朋友追偿,如果解决了你的疑问,请好评,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