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新兴的地主阶级就废除了旧的世卿世禄制度,代之以新的致仕制度。到了汉代,致仕逐渐形成一整套人事行政制度。据东汉班固等编撰的《白虎通义》记载:官吏年七十,耳目不聪,腿脚不便,就得致仕;告老退休后,朝廷给其原官职俸禄三分之一,以示尊贤。
唐宋时期,退休官吏的经济待遇有了很大提高。唐制规定,凡职事官年七十以上均应退休,或者“年岁少,形容衰老者,亦听致仕”。
退休后,五品以上官吏(唐代官阶分9品)可得厚禄。有功之臣,蒙天子恩典,亦可得全禄。京官品6品以下,外官5品以下致仕者,各有永业田可以养老。宋代致仕虽有明文规定,但官吏贪利不退者多,该退知退者少。
元规定:“集贤,翰林老臣”不致仕,即使3品以下,也可例外。如天文、历法专家郭守敬,逾70岁申请退休,朝廷不准,86岁卒于知太史院事任上。
明清两代,封建社会进入末期,致仕制度亦有新的变化;
1.退休年龄由七十岁提前到六十岁。明孝宗弘治4年,进一步规定:自愿告退者,不分年岁,俱令致仕。
2.致仕官俸给,明初规定内外文武官致仕者,3品以上原俸,4品以下各升1等,给诰赦。清初凡大小官致仕,有世职者照品给俸;无世职者,年六十致仕,仍给半俸;未至六十致仕,不给。
3.特殊优待。明初官员凡以礼致仕者,与现任官员待遇同。
近现代退休制度于19世纪中叶在英、美国家建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西方国家的退休制度主要表现为实行由政府部分自营的各种年金制度。战后,由于政府退休金负担日增,各国相继改为由保险机构专营的社会保险制度。有些国家(如美国)的退休制度表现为兼有社会保险制度和年金制度。
官吏年老退休,我国古代称为“致事”或“致仕”,意思是交还官职。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新兴的地主阶级就废除了旧的世卿世禄制度,代之以新的致仕制度。到了汉代,致仕逐渐形成一整套人事行政制度。据东汉班固等编撰的《白虎通义》记载:官吏年七十,耳目不聪,腿脚不便,就得致仕;告老退休后,朝廷给其原官职俸禄的三分之一,以示尊贤。唐宋时期,退休官吏的经济待遇有了很大提高。唐制规定,凡职事官年七十以上均应退休,或者“年虽少,形容衰老者,亦听致仕”。元朝规定:“集贤、翰林老臣”不致仕,即使三品以下,也可例外。明清两代,封建社会进入末期,致仕制度亦有新的变化。退休年龄由七十岁提前到六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