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婚前买了房子只是交了首付婚后还代,还清后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请指点一下谢谢!
2024年11月19日 23:13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此房产是你个人所有的,但是,这里涉及一个债权和物权区别的问题。

也就是说,房子的物权虽然是你的,但是,在夫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有财产支付房贷那部分的资金是共有的。因此,如果离婚的时候,你的妻子或丈夫可以要求你归还用夫妻共有财产支付房款的那一半的债权。

另外,不是说你用自己的工资支付的就是你个人财产支付的,因为在夫妻存续期间个人的工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你用你自己的工资支付房款中一半其实是你妻子或丈夫的财产,你用夫妻共有财产购买你个人财产的房子,当然要在你们离婚后归还给你的妻子或丈夫。

总之,房子的物权是你个人的,但是,你的配偶拥有你们夫妻存续期间还房贷的一半债权。在你们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你的配偶有权要求你归还这一部分的债权。

同时,由于这是民事法律关系,约定可以排除法定(比如:遗嘱排除法定继承),因此,你们夫妻只要有书面约定(最好做公证),约定婚后的房款由你支付,该房款作为你的个人财产,那么,你可以避免债权纠纷。

网友(2):

按照新修订的婚姻法的规定,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时间标准.即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你的情况要分成二部分,即该房屋的婚前支付部分为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这种还贷并不考虑另一方是否出资,即使不出资,由于还贷行为发生在婚后,就视同为该部分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了,如果双方另行约定,由一方出资还贷,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从法律上讲也是可以的,这种约定写成书面形式,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网友(3):

结婚证申领日之前的取得的财产应为婚前财产。对于婚前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前买了房子只是交了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那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还贷部分属共同财产。

网友(4):

房子应属个人财产.而还借贷的金额属借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