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奶奶还在,爷爷去世怎么过给孙子?

2024年11月16日 02:27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房产证虽然是爷爷的名字,但这是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即房子产权爷爷奶奶各占50%。爷爷去世了,爷爷的50%房屋产权就成了遗产,按《继承法》规定,由奶奶及其爷爷奶奶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平均分配)。如果改房产想过户给爷爷奶奶的某一个孙子,奶奶健在时,方式有二:
1、奶奶及其所有有继承爷爷部分产权的子女都同意(有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可的证明)将该房产过户给孙子;
2、所有有继承爷爷部分产权的子女放弃对爷爷房屋产权的继承(同样有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可的证明),同意由奶奶一人继承,而后奶奶将房子过户给孙子。

网友(2):

我国房产、不动产的实践中,对于“房产证是过世爷爷的名字,怎样更名成孙子的”事宜,只有通过司法公正和法院诉讼两个方法才能在,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不动产交易中心解决更改的。至于“口头说房子是我爸爸的”那是不可能成立了。
一、房产、不动产司法公证:在没有有效的遗嘱情况下,由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公证处,依据你的公证申请,在得到你爷爷奶奶所有的子女(《继承法》(1985年10月1日实施)规定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含精神病姐姐的法定监护人),在公证处现场一致同意,并签署放弃继承书面文件的情况下,才能办法有你(孙子)代位继承的公证文书,依据此公证文书才能到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在你爷爷奶奶所有的子女(含精神病姐姐的法定监护人)有一人有异议,不放弃继承房产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法院的诉讼、审理、判决,依据人民法院有你(孙子)代位继承的生效判决书条款,依据此生效判决书才能到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网友(3):

这种情况,爷爷去世,没有遗嘱明确,是过不到孙子头上!也跟孙子没有半点关系!
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那就说明房子没有奶奶的份!
根据我国的法律:房产、财产的拥有人,在没有明确遗嘱确权的情况下,拥有人离世,死者的所有直系亲属(死者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儿子、女儿),都享有死者的房财和产财!
只有父亲掏钱买下房产的全部份额,可行!!

网友(4):

房产是夫妻共有,如果奶奶也同意,那就是把所有人叫到现场,去做放弃继承财产公正,然后走程序,依法依规过户!不麻烦,但也绝不简单!毕竟你爷爷饿财产奶奶和其他子女都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