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只写的不低于最低工资,没有明确数额,公司可以随意降薪吗

2024年11月20日 21:19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企业HR告诉你:
不可以,首先你每月进账的工资卡流水或者工资条可以证明“企业单方面降薪”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你的计数基数。同时,工资条可以证明你的工资组成部分,同时如果是企业原因导致你本人被动(或者说不得不)辞职的话,可以诉求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金及其他利益(如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加班费、降温费等,诉讼有效期仲裁一年,如果经过法院必须要有仲裁的前置程序),简而言之,企业无权单方面随意降低工资,只要没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不贴切的。
如果企业是单方面调岗的话,需书面双方协商一致;如你绩效不合格也要经培训效果评定之后再决定后续事件发展方向,同时调岗带有歧视性、侮辱性的调岗,你可以直接仲裁,同时你要留有足够证据才行,免得人家一句气话你也当真或者直接矢口否认,你就百口莫辩了。
但是,如果你的工资条注明你的基础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辞职所在自然月没有加班、绩效前提下,企业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付的行为就是正确的。

网友(2):

为规避部分用工风险,有的企业会把工资数额写当地最低工资的金额数,但是这并不意味这单位可以随意降低职工劳动报酬,如果发生纠纷你可以通过银行的工资清单来证明你的实际收入。

网友(3):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可以用工资条作为依据!

网友(4):

劳动合同的约定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