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是实现学校教育目的与任务的基本途径,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居于中心地位,发挥核心作用。学校教育工作必须要坚持以教学为主。
教学在学校教育中的核心地位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首先,以教学为主是学校教育工作的特点决定的,是学校与工、农、商等其他部门的根本区别之所在。其次,教学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它所占时间最多,工作比重最大,教学的计划性、系统性比其他途径更强,能更充分地发挥教育作用,促进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再次,教学为主是由教学自身的特点决定的。让学生掌握间接经验是教学的特色与功能,它可以迅速、有效地将人类积累起来的文明成果转化为学生个体的智慧,让学生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对社会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最后,历史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要提高教育质量,更好地进行自我教育,学校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主。
我们必须正确理解教学在学校教育中的中心地位,以教学为主,说明教学是学校教育主要的中心工作,而不是惟一的工作,学校的其它工作应围绕中心工作来组织开展。学校在保证教学的时间、秩序、质量的同时,还应充分利用其他教育途径,使多种途径协调发挥育人的功能。
学校教学中心地位的确立不是一句空话,它有实际的含义,可以根据以下几点看出来:党政领导是否重视教学工作,经常研究教学工作,并能深入教学一线进行调查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是否正确处理人才培养、教学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对教学的经费投入是否处于优先地位,并有稳定的来源;各职能部门是否都能围绕育人进行工作,并能主动为教学服务;学校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是否都能体现对教学的重视;在对教师的考核中,是否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育人工作是否已成为学校的舆论中心等。以上工作关键在于落实。 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主体与基础,抓好本科教育是提高整个高等教育质量的重点和关键。因此学校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时,应把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