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补偿金、保险问题、医疗费?

2024年11月17日 03:01
有6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先说解约问题,你这情况是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而且提出两个理由,不想给经济补偿。而你认为公司提出的理由不能成为不给经济补偿的理由,诉求是解约补偿。
公司提出这些理由,表面上看只是违反公司规定,但并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按法律来,并不能成为不给解约补偿的理由。你可以不管公司的理由,直接上劳动部门拿着解约书申诉,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带好劳动合同,工资明细,工资卡银行流水,赢面比较大。
保险问题,公司不上社保是非法的,现在查的很严,直接去劳动监察或者社保中心,举报,要求补缴。
你这手术不是工作造成,又没上社保,不能走医保,一般不属于劳动纠纷。可以当做跟公司博弈的筹码,能要就要,不给的话,得走民事程序,很麻烦,而且成本太高,不太合算。

网友(2):

补偿金工令一年补一个月,社保未交补交,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补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上有祥解!

网友(3):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会办理社保终止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就业局解决。

网友(4):

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不到半年的按半个月支付,北京地区,合同到期的,单位不予续签,需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如果没有做到提前,需支付一个代通知金。
2、因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导致你不能报销,是可以找单位的。
3、你说的工作中违反单位规定,这条规定在你们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写明?如果最后协商不好,单位可能会拿这个事情来解除劳动关系,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网友(5):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保险问题不属于仲裁机构和法院受案单位。你可以依据存在劳动关系的生效文书或者证明文件向社保经办机构或者税务部门进行征缴。
医疗费,根据劳动法第72条,社会保险法第58条之规定,单位应当为你参加社会保险(含医疗保险),如果单位没有为你参加医疗保险,可以依据医疗费票据要求单位在当地统筹政策范围内保险医疗费用。

网友(6):

你还在休病假期间的话,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顺延
没有依法缴纳社保导致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可要求单位负责,协商不成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就得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提供了待遇大于等于原合同标准的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