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手续;
2、在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2至3个月内急需使用证件的;
3、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失效或未曾办理的。
公安部制定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临时居民身份证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
扩展资料
1、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而尚未领到证件的,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可以根据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
2、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常住户口待定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临时身份证。
3、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
取临时身份证要带上户口簿。
具体申领程序是:
1、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现在为了提高效率,申领临时身份证大约30分钟左右就能领取。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和身份证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8号)
取临时身份证时,到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证件。
领取临时身份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
2、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回执;
3、工本费收据到户口。
注意事项:
1、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2、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3、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办临时身份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并且提交以下材料:
1、交验本人《户口簿》;
2、提交《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交公安机关审核;
3、交纳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参考资料: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须知
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流程:
1、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天后本人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6、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