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元是无法达到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的,一般只是适用于民事诉讼要求归还贷款。《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规定了要20000元以上才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 [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诈骗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1、不会坐牢;
2、《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和《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如果真立案了,还是积极点,还钱吧,因为你不还也会坐牢的。。而且会加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