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公开、明确告知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不得在客户不知情或违背客户意愿的情况下发卡。
发卡银行受理的信用卡附属卡申请材料必须由主卡持卡人以亲自签名、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或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双方均认可的方式确认。
扩展资料: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相关要求规定:
1、收单银行应当为特约商户、特约商户服务机构等提供安全的结算服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所服务机构受理信用卡的业务合法合规。
2、收单银行应当确保特约商户按照联网通用原则受理信用卡,不得出现商户拒绝受理符合联网通用管理要求的信用卡、或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向持卡人收取附加费用等行为。
3、收单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收单业务受理终端管理机制,设立管理台账,及时登记和更新受理终端安装地点、使用情况和不定期检查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可以的,可以申请办理其他银行信用卡的。
银行信用卡申请条件:
①年龄要求:本国居民年龄需在18-65岁之间,境外人士年龄需在25-65岁之间;
②工作要求:具有稳定的工作单位、收入及固定住所;
③资信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附属卡申请人必须为主卡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年龄在16-65岁之间。
银行信用卡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明资料:
居民身份证或者军官证复印件;如果您是港澳同胞,则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及一年以上居住证明复印件;如果您是外籍人士,则提供护照及一年以上居住证复印件即可。
②工作及收入证明资料:
工资证明或者是名片和带照片的胸卡任选一种。
可以证明您拥有良好经济实力的证明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银行贷款户(信用良好,逾期不超过60天)或存单复印件。
可以的。
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公开、明确告知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不得在客户不知情或违背客户意愿的情况下发卡。
发卡银行受理的信用卡附属卡申请材料必须由主卡持卡人以亲自签名、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或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双方均认可的方式确认。
扩展资料: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相关要求规定:
1、收单银行应当为特约商户、特约商户服务机构等提供安全的结算服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所服务机构受理信用卡的业务合法合规。
2、收单银行应当确保特约商户按照联网通用原则受理信用卡,不得出现商户拒绝受理符合联网通用管理要求的信用卡、或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向持卡人收取附加费用等行为。
3、收单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收单业务受理终端管理机制,设立管理台账,及时登记和更新受理终端安装地点、使用情况和不定期检查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用建行信用卡可用以卡办卡,申请办理其他银行的信用卡。
以卡办卡的过程相对比较简单,但同时也有一定的条件。如果持卡人想利用自己手中已有的信用卡再办理一张信用卡,持卡人一般需使用原来的信用卡超过6个月以上则可在另外一家银行再办理一张信用卡。对于工商银行来说,所需的持卡时间相对短些,工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只需用卡超过3个月,即可进行以卡办卡。
一般情况下办理以卡办卡业务,持卡人可持原来的信用卡作为财力证明以及出示身份原件,这样就可以在原持卡人持卡的基础上,在另外一家银行再办理一张信用卡。对于有些银行来说,如果想办理以卡办卡的业务,也许还会要求提交一下您的身份证复印件、信用卡复印件、财力证明等相关资料。
用以卡办卡的方式多获得一张卡对于持卡人来说固然是好的,这意味着可透支的钱又变多了,但同时也会引来一些麻烦。如果持卡人对自己的信用卡管理不当,造成过度循环透支,那么引来的麻烦也会相对比较棘手。如果持卡人在还款日期截止后仍未还款,那么持卡人的信用债务会像滚雪球一样迅速膨胀起来,给个人经济造成巨大的困扰。
可以的 如果你的建行卡持卡满六个月,可以直接一卡办卡,额度会参照你建行的给的更高的,前提是用卡记录良好。 如果出现用卡不良记录,那以卡办卡办哪家银行的都不行。 不过你可以不一卡办卡,不要提及你有建行信用卡,以其他条件办卡,还是可以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办卡愉快!
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