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还在进行战争冲突,所以国界不明确。1988年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宣布耶路撒冷是巴勒斯坦国的首都。1980年,以色列立法认定耶路撒冷是该国“永远的和不可分割的首都”。多数国家都将大使馆设在特拉维夫,耶路撒冷由以色列实际控制。
在争端双方的族群里,有些个人和团体呼吁完全消灭对方;现时国际的共识是支持两国方案;亦有些支持一国方案——建立一个包括现在的以色列、约旦河西岸、加沙地带和东耶路撒冷在内、种族及宗教地位平等的世俗国家。
其中,两个民族对同一块土地提出了排他性的主权要求是根本原因。犹太移民定居点问题和耶路撒冷地位问题则是巴以和平之路上的严重障碍。这些问题若不解决,巴以冲突就不会停止,中东也难以实现真正的和平。
扩展资料:
背景:
1920年英国以约旦河为界把巴勒斯坦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部称外约旦(即今约旦王国),西部仍称巴勒斯坦(即今以色列、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为英国委任统治地。19世纪末在“犹太复国运动”者策动下,大批犹太人移入巴勒斯坦,与当地阿拉伯人不断发生流血冲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美、苏两国的支持下,194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规定巴勒斯坦在1948年结束英国的委任统治后建立犹太国(约1.52万平方公里),和阿拉伯国(约1.15万平方公里),耶路撒冷(176平方公里)国际化。1948年5月以色列建国后,因为侵占阿拉伯人土地,受到阿拉伯世界国家排挤,双方于1948年、1956年、1967年、1973年、1982年五次发生战争。
后来阿拉伯国家战败,100多万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被赶出世代居住的家园,沦为难民。1964年5月在耶路撒冷市召开的巴勒斯坦第一次全国委员会会议决定成立巴勒斯坦解放组织。1969年阿拉法特担任巴解组织执委会主席。1978年9月,埃及、以色列和美国签署了戴维营协议,被占领土的巴勒斯坦人获得了有限的自治权,巴解组织则拒不接受自治。
1988年11月15日在阿尔及尔举行的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第19次特别会议通过《独立宣言》,宣布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首都为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国。宣言明确巴勒斯坦接受1947年11月29日联大通过的第181号决议(分治决议)。巴勒斯坦的边界问题留待以后通过谈判解决。1988年12月,阿拉法特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谴责恐怖主义。
1993年9月13日,在挪威主持的秘密谈判之后,以色列和巴解组织签署了和平协定,提出了巴勒斯坦自治计划。1994年5月4日,巴解组织和以色列在开罗签署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关于在加沙和杰里科实行有限自治的协议,1994年5月12日,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成立。1994年7月12日,阿拉法特结束了27年的流亡生活返回加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巴以冲突
巴勒斯坦既是一个地区名,又是一个国家名,以色列是巴勒斯坦地区的一个国家,与巴勒斯坦国在巴勒斯坦地区并立。
耶路撒冷是巴勒斯坦地区最大城市,是三大宗教共同的圣城,是巴勒斯坦名义上的首都,名义上的国际城市,实际上的以色列首都。
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即联合国巴勒斯坦分割方案,于1947年11月29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决议提出了两个临时国家的建立,一个是犹太国,另一个是阿拉伯国。该决议也建议了区域性经济联盟的框架,联大也决定成立耶路撒冷国际特别政权,由联合国管理。
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规定:英国于1948年8月1日之前结束在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并撤出其军队;两个月后,在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的巴勒斯坦的土地上建立两个国家,即阿拉伯国和犹太国。 根据分治决议的蓝图,阿拉伯国国土11203平方公里,约占当时巴勒斯坦总面积的43%,人口中阿拉伯人为72.5万人,犹太人为1万人。
犹太国国土为14942平方公里,约占巴勒斯坦总面积的57%,人口中阿拉伯人为49.7万人,犹太人为59.8万人。决议还规定:成立耶路撒冷市国际特别政权,由联合国来管理。
公元前3000年,犹太人的祖先定居于巴勒斯坦地区。1世纪后,罗马帝国侵入,犹太人向世界各地流散。此后巴勒斯坦为阿拉伯人居住地。19世纪末,大批犹太人陆续移居巴勒斯坦,准备复国。1947年, 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规定在巴勒斯坦建立阿拉伯和以色列两个独立的国家。犹太人同意此决议,1948年成立以色列国。阿拉伯人反对该决议,未建立阿拉伯国。结果发生4次阿以战争。以色列先后占领了应属阿拉伯国的全部领土。直到1989 年,阿拉伯人才终于建立“巴勒斯坦国”,中东问题,尤其是巴勒斯坦人建国问题才告一段落。
巴勒斯坦是个地区 存在争议 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在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