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定兵怎么定的?要本人去市武装部吗?

2025年03月23日 04:25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个人不必去武装部,报名后由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确定,个人等通知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征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现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另根据国防部征兵事务办公室通知,全国征兵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即调整为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

根据兵役法规定,从本次征兵开始,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即退伍时间为八月底九月初,正式通知已陆续下达各单位。

参考资料:征兵 百度百科

网友(2):

审批定兵:

1、基层初定,即接兵部队与基层出兵单位初步选定;

2、区县审定,即区县征兵办分别与各接兵单位商定;

3、定兵会确定,即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人武、公安、卫生、教育、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兵部队负责人参加的定兵会,最后确定批准入伍的对象;

4、张榜公布。将所定新兵名单在兵员居住地和工作单位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

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生预征对象,享有优先审批定兵的优惠政策。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预征对象入伍。

定兵本人不用去武装部。

扩展资料:

审批定兵即对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年龄和文化审查均合格的应征公民,按照择优挑选的原则,审查批准确定为当年征集对象的工作。

工作标准

(1)必须按择优挑选的原则组织定兵,供区县审定的兵员,至少要达到任务数的1:1.2;

(2)必须按征接双方协商定兵的原则组织定兵,每一级定兵,都必须征接双方取得共识;

(3)所定兵员必须符合各项条件,政治、身体、年龄、文化四合格,各项审查材料齐全并没有疑点。其注意事项有:不应缺少某一级定兵程序;征接双方不能由一方单独定兵;定兵数不能没有余数即没有挑选余地;区县审定前兵役机关内部须取得一致意见;张榜公布后对群众有反映的对象立即进行核查,确有不合格问题的予以调换,反映不实者则仍作为征集对象;区县定兵会要形成制式记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审批定兵

网友(3):

由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确定,个人等通知即可,不必去武装部。
征兵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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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