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3、法律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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