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的案件公安局是否不能同时受理?

2024年11月16日 12:2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法院受理的案件公安局不能同时受理。
法院和公安局立案范围不同,如果涉嫌诈骗,是触犯刑法,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应该是公安机关。法院受理案件如下:
1、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2、刑事案件:
(1)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各类刑事案件;
(2)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下列刑事自诉案件。
3、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等。
4、赔偿案件;
5、刑事赔偿案件;
6、执行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网友(2):

  法院受理的案件公安局是不能同时受理的。
  法院和公安局立案范围不同,如果涉嫌诈骗,是触犯刑法,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应该是公安机关,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2、要求公安机关作为治安案件进行查处,仅就私刻你公司的公章公安机关不立刑事案件是对的。

网友(3):

法院和公安立案范围不同,如果你认为他涉嫌诈骗,他是触犯刑法,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你应该上公安局报案,怎么刻你们公司的公章来诈骗你的呀?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应该是公安机关,法院不立案给你的理由是什么?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我认为你还是应该找找公安,如果公安的不给你立案,你就去找检察院,检察院有立案监督的职能。

网友(4):

首先法院受理的案件公安局是不能同时受理的..
甲某私刻你公司的公章,你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要求公安机关作为治安案件进行查处,仅就私刻你公司的公章公安机关不立刑事案件是对的.
要求公安机关立诈骗案的话,因为法院已经受理,公安机关也不在受理也没错,如果法院查明对方涉嫌诈骗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你可以申请对合同上的公章进行鉴定,以判明是不是甲某私刻你公司的公章

网友(5):

针对诈骗一事向公安报案,属公安受理范围,刑事案件。同时甲又犯伪造、变造企业印章,属牵连,对甲只处诈骗。如果你只告甲私刻公章,便宜了他。

甲某私刻我公司的公章,假冒和我公司签订合同,现在向法院起诉说我拖欠款项
你也太。。。我认为这个案件要以上个案件的结果为根据,所以你可以向法庭申请。
最好请个律师吧,公安,检察院,法院,关系太复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