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市值和流通值都是什么意思?

2024年11月23日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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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总市值是股价乘以总股本,沪市所有股票的市值就是沪市总市值。深市所有股票的市值就是深市总市值。总市值用表示个股权重大小或大盘的规模大小,对股票买卖没有什么直接作用。但是最近走强的却大多是市值大的个股,由于市值越大在指数中占的比例越高,压家往往通过控制这些高市值的股票达到控制大盘的目的。这时候对股票买卖好象又有作用。

股票能够上市流通,是股票持有者最基本的权利,也是股份公司上市的要义之一。但在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发起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只能通过场外协议转让,这实际上与非上市公司没有本质区别,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非流通股流通的权利和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说,非流通股东也是这个制度安排的受害者。(当然,非流通股东通过高价发行股票,从其它方面获得了好处)。因此,解决全流通问题,首先是解决“同股同权——同等的流通权、同股同价——同等的交易价格”的问题,是消灭股市的双轨制问题,是归还或赋予发起人股上市流通的权利。我们不能再继续剥夺非流通股东的这一权利。至于它是否能解决股市面临的各种问题,则是另外一个层面的事情。全流通不能解决股市所有问题,因此无关大局”、全流通应无限制搁置”的观点,从这一点来说就完全站不住脚。其次,中国股市的许多问题,实际上都与股权分置直接或间接相关。它并不象某些人士分析的那样,只是一个简单的流通权问题。比如,国内股市长期以来股价过高、坐庄盛行就与不全流通有非常直接的关系。我们知道,除中国内地以外,世界上所有的股市都是全流通的。在全流通的市场中,如果股价过高,超过了实际价值,大股东就可能选择部分套现;如果股价过低,就可能逢低吸纳,增强控股地位。因此,全流通对股价有很好的调节作用。我们经常听到李嘉诚逢低吸纳长江实业、和记黄浦,或者盖茨套现微软,就是这个道理。但在非全流通的内地股市,无论股价虚高到怎样的程度,非流通股东都无法套现,难以直接干预股价,因而,这实际上是内地股市长期以来股价虚高、坐庄投机盛行的一个重要前提。我们看到,有些老庄股至今高高在上,在全流通的市场中,有可能出现这样的现象吗?几乎不可能!面对高估几倍甚至十几倍的股价,大股东怎么会不套现呢?因此可以说,中国股市的泡沫形成,与股权分置的制度安排有非常直接的内在联系,它为高度投机提供了温床。同样的理由,由于二级市场产生了泡沫,一级市场泡沫也随之产生,造成发行价格过高。一个只值3元的股票,发到了6元、8元,一方面合法占有了流通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透支了公司未来多年的成长,使得投资价值基本不具备,流通股东从一开始就几乎注定了只能在零和游戏、负和游戏中搏弈。可以说,股市投资功能的缺失,股权分置的制度安排难辞其疚。此外,发起人股不流通,不仅剥夺了这类股东随自身意愿增持或减持股票的权利,也使得通过二级市场的收购几乎成为不可能。无论流通股价低到什么程度,公司也无被收购之虞。这使得我们的股市几乎丧失了另外一个主要功能:购并功能。由于股价的高低与其自身利益没有太大的直接关系,因此,再融资对非流通股东几乎总是有利的。无论再融资对股价有多大的消极作用,只要每股净资产能够增加,就是一桩只赚不赔的买卖。仅仅通过股票发行就能使自身权益增加,这远比通过辛苦经营来的轻巧;而股价的长期虚高,又进一步刺激了非流通股东再融资的欲望。股权分置的制度安排助长了大股东的融资冲动,使得业绩造假、圈钱之风盛行,造成了两类股东之间利益的尖锐对立。中国股市的主要矛盾,逐渐由早期投机时代的庄家与散户的矛盾,演化为两类股东之间的利益矛盾。一些人士至今还在认为股权分置无害,甚至还有人在论证股权分置的某些好处。他们不明白,中国股市暴露出的许多深层次问题,实际上都与股权分置的制度安排有着非常深刻和必然的内在联系。尽快结束股权分置局面,实现全流通,将是资本市场体制上的一场重要的拨乱反正。它虽然不能解决股市所有的问题,例如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问题,但是,我们怎么能以此为理由,认为它不重要呢?是的,治疗心脏病并不能使白内障或皮肤癣消失,但世界上有哪一副药方能够包治百病呢?

网友(2):

总市值=总股本*股价 代表一个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

流通值就是可以流通的那部分股票的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