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在孩子名下,协议非监护人居住。

2024年11月18日 09:2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们既然已经把房产过户给孩子了,那你们现在的约定到孩子成年后就会失效。
因为,他成年后,就有权利处分自己的财产。到时候你们是否有居住权完全由孩子决定。

如果房产归夫妻一方,则双方可以约定给一方的居住权。这种约定是有效的。
但现在你们把房屋过户给孩子,这种约定无效。因为侵犯了孩子的权利。

网友(2):

  1. 孩子需要监护人,说明孩子是未成年人等,其名下的房产理应由监护人代为行使房产权力,直至孩子成年;

  2. 不管协议怎么签,监护人就是实际的房屋产权人,有权决定房屋的居住等。

网友(3):

协议或是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
如果住房买有办理过户,没有重新办理孩子姓名房产证,那么,住房产权还是属于原房产证登记人所有,和孩子无关!
只要是住房权益所有人,当然有权利居住产权属于自己的住房!!
监护人是指孩子爹妈,离异了,两者还是孩子监护人!

网友(4):

如果只是口头协议那么又很幸运的孩子的父亲承认有这样的协议存在那么就是有效的。
当然如果孩子的父亲承认这一协议那莫也就不会有争议了。我们也不用在这里讨论这一问题了。
如果孩子的父亲不承认有这一协议,而孩子的母亲有没有证据证明这一协议存在,那么就没有效力。
房子的户主是孩子,孩子的监护人是孩子父亲,所以事实上是孩子的父亲管理房子。
如果你能让孩子父亲和你定下书面的协议,并有其它人作证就行了。

网友(5):

没有,因为实际上你们那房子的所有权是你们孩子的,他父亲是监护人,意思是在你孩子未成年时代为看管或者照顾你们孩子的生活或者财产。
但是!监护人不得故意做出损害你们孩子财产的事情
意思就是你们的协议是无效的,你要想永久居住取决于你孩子,并不是他父亲。
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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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孩子的父亲的协议构成无权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