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QQ上发了我的好几张黄图,给了一个人,我怕他传播,然后警察来找我,他传播很多人算我的罪吗?

2024年11月14日 19:0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在QQ上发黄图,并给了一个人,他人传播不算自己的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十分必要且有意义。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依照相关规定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便利,走私、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
(三)管理录像、照像、复印等设备的人员,利用所管理的设备,犯有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四)成年人教唆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走私、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
淫秽物品和走私、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违法所得以及属于当事人所有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没收的淫秽物品,按照国家规定销毁。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网友(2):

你干嘛犯糊涂?这种照片不要拍。拍了就难免泄露,照片上是你自己吗?如果照片上能看清你的脸,就麻烦大了。糊涂的是一错再错,为什么要发给别人?那个人扩散出去,会给照片上的人带来多大麻烦影响一个人甚至几个家庭的一生你知道吗?想过这样的后果吗?也许警察不会找你,但由此带来的隐患随时都会引爆。让那个人当着你的面把照片删除,告诉他后果的严重性,告诉他,如果不删除警察会来找。

网友(3):

传播**物品才算 ,你这不算,而且严格意义上讲也不是犯罪,是行政违法,不罚制造只罚传播,如果这么说撸片都是违法,

网友(4):

没事 你只发了。又没做任何违法事就行了 做了也只算那个操作的 别给自己添加太大的压力

网友(5):

不是你的罪过,如果警察找你是跟这件事有关那应该找你确认一下,询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