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家长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先报警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是由交警划分责任的,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份额。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护现场及时报警等待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区分,然后双方协商赔偿事宜。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伤害事件,主张学校担责的当事人,应举出学校有教育、管理过错的证据,如不能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这个要看是什么情况导致的了,如果是惊动学校的事情,学校和老师有处理不当之责,但是基本上不会承担,毕竟全校那么多学生,他们不会一个一个必须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当然,要是危机生命肯定是要学校负责的。别的孩子家长是否承担责任也要看主要责任是谁,有良知的家长不管主要责任在谁,都会协助一起治疗,起码会表示心意。一般情况只能自认倒霉吧,好在学生都买了保险,应该问题不大。
学校应该是承担一些费用的,但是如果你想让孩子继续在那个学校就读那你还是自己花钱吧!这样对你的孩子也有好处。
1、首先学校有管理责任,作为教育管理机构,对于学生日常的安全附有管理责任;
2、其次,如果是学生双方因为打闹造成,这个如果没有直接的证据,不建议提出这个事情
3、如果未来还在这个学校上学,而且伤势不严重的话,不建议闹大,以免对孩子将来上学产生负面影响